发布时间:2009-11-21 22:44:3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1.我院认真执行《泉州市医疗服务价格》,各科室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医药价格公示和查询工作。
2.各科室将本科主要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在科室显眼处,接受患者监督,违反规定的责令检查并通报全院。
3.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每日滚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4.病人通过门诊电子触摸屏,可以查询所有费用发生情况,增加透明度,让病人明白消费。
5.为病人免费提供门诊费用清单和住院费用日清单,办理出院时,为住院病人免费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6.利用院务公开栏,对部分常用药品、采购器械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7.遇政策性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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