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29 16:58:46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示 永春县医院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环评有关信息。
1、建设概况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2010]03号的会议纪要,决定将永春县医院整体搬迁至永春县石鼓镇桃场社区南环路与真武路交叉路口,并进行适当扩建,规划用地约150亩,总设计床位800张。新建医院分为二期实施,一期拟建门急诊大楼、医技大楼、病房大楼(500张床位),用地87亩,建筑用地1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主体建筑投资1.5亿元(不含特殊装修)。项目在建设、装修及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对局部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影响降到较低水平,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2、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较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主要是少量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其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固废。送泉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不会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较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固废。送泉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不会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4)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隔声、吸声等措施,预计可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永春县医院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产生量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废气及生产噪声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且能够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影响预测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县医院 联系人:陈志聪 电话:0595-23882852
6、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2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5-83571287 E-mail:fjhbzgs@126.com
7、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选址的合理性;(2)该项目对个人生活质量的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建设项目环保的要求和建议;(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8、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0年6月1日-2010年6月15日。
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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